2016年湖南省直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檢測評公告
湖南省2016年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公告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在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鄉(xiāng)鎮(zhèn)人武專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
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省直招錄機關或市州、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安排為準。資格審查時間與體能測評(含遞補)最遲在6月13日(星期一)17時結束。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普通高校2016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人員,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含考核鑒定意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共青團省委出具的證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復印件以及志愿者與單位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出省服務的志愿者還需提供招募協(xié)議)。
3.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6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4.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不得進入面試。
5.招錄職位對身高有要求的,在資格審查時進行身高測量,不符合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招考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能測評階段的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
六、面試
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及分組將于6月15日(星期三)上網(wǎng)公布。
面試時間為6月18日至6月20日。具體面試安排見面試公告。
附表: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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