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42人公告
2017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42人公告已公布,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具體內容公布如下:
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
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學院工作需要, 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具體公開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監(jiān)督指導和省建工集團的領導下,學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院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協(xié)調組織招聘工作,學院紀委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思想素質與業(yè)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年齡和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其他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組織人事處網頁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19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組織人事處網頁“表格下載”欄下載《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報名人員信息登記表》并如實填寫,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照、身份證(正反兩面)、學歷學位證(往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學歷查驗證明與學位查驗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所在院系開具的證明,境外所獲得學歷學位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證書)、職稱證書或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等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的提交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壓縮后發(fā)送到學院招聘郵箱hnjyzzrsc@163.com(郵件標題名稱統(tǒng)一為“應聘崗位序號+姓名+畢業(yè)學校+專業(yè)”,如:GS03+張三+武漢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請應聘者認真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報名,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或未注明應聘崗位者報名無效;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提交材料與實際不符或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的視為報名無效;學歷、學位、學籍查驗證明應為教育部認可部門或指定網站(如學信網)出具的材料;學歷學位證(國外、境外學歷認證書)、職稱證等相關材料均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初審和復審。依據(jù)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組織人事處網頁公布;資格復審在試講(面試)之前進行,應聘者攜帶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原件接受現(xiàn)場審核,資格復審結果在學院網站組織人事處網頁公布。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不低于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根據(jù)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應聘實訓教師崗位:采取筆試、試講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試講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高等教育學(胡弼成主編,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高等教育心理學(燕良軾主編,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和寫作。筆試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試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試講。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和實訓教學能力,滿分100分。試講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
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面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滿分100分。面試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
考試時間、地點以及各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在學院網站組織人事處網頁予以公布。
(五)體檢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yōu)闇?,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包括心理健康檢測)參照高校教師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guī)等情況。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與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建工集團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待遇按相關政策執(zhí)行。
咨詢電話:0731-58662802 (學院組織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58662805 (學院紀檢監(jiān)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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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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