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教師招聘6人公告
2017年湖南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教師招聘6人公告已公布,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17年5月2日至5月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辦公室(實訓樓1二樓)。筆試時間。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 - 11:00,120分鐘,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具體內容公布如下: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專業(yè)教師6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門戶網站(http://www.czgyxx.com)。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等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5月2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 報考專業(yè)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yè)目錄(2012年)》。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及地點,F(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日至5月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辦公室(實訓樓1二樓)。
3.報考流程
(1)資格審查。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xiàn)場填寫《2017年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3張(同底)。
(2)憑審核通過的《報名表》(2份),交納報名費、開具發(fā)票,將《報名表》及繳費發(fā)票交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招聘辦公室核驗,完成報名。
4.繳費。招聘考試考務費每人90元。
5.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公開招聘辦公室。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 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退還報名費。
(4)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將于5月8日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5月8日16: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與“學科專業(yè)知識”兩科(一套試卷)。筆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其中《教育基礎知識》占20 %,“學科專業(yè)知識”占 80 %。
2.筆試時間。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 - 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5月下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崗位計劃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面試分兩個環(huán)節(jié):試教和實際操作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以及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操作能力。
4.面試評分和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分2個環(huán)節(jié),面試總成績=試教成績×50%+實際操作成績×50%。
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試組織。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布。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饔沙恢莨I(yè)交通學校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市(含縣市區(qū))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0735-2226399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735-2226200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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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工業(yè)交通學校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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