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選調生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向高校)
根據《湖南省2017年面向全國普通高校選拔選調生公告》規(guī)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在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人員中,根據選調計劃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同時根據《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擔任過校級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校團委副書記,或獲得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學生可直接列為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對象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市州委組織部的安排為準。資格審查時間最遲在6月8日17時結束。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院系黨組織和學校就業(yè)指導部門蓋章的《湖南省選拔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推薦表》,以及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獲獎證書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本人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的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五、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選拔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選拔計劃1:3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計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再發(fā)布公告,由市州委組織部直接電話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電話暢通。
六、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為6月10日。具體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原標題:湖南省2017年面向全國普通高校選拔選調生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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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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