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永州市寧遠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20名)
湖南永州市寧遠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永州市寧遠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已發(fā)布,本次選調(選聘)的職位共11個,計劃選調(選聘)的人數共20名。報名時間: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2天,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筆試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11:3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為《申論》,實行百分制閉卷考試。不指定參考教材,考生備考可參考公務員教材中心2024年湖南事業(yè)單位課程復習。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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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寧遠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正文
寧遠縣2024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及《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縣決定開展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yōu)選調(選聘)。
二、選調(選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選調(選聘)的職位共11個,計劃選調(選聘)的人數共20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寧遠縣2024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第二批)》(附件1)。
三、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報考001至009職位的應為寧遠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具體以選調職位表規(guī)定為準。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寧遠縣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職務和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xiàn)任職務職級崗位任滿1年;
。4)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龋
。6)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具體以選調職位表規(guī)定為準;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選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9)社會關系復雜,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ǘ┕_選聘
1.報名范圍
報考010至011職位的應為寧遠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聘任在管理八級崗位及以上、工勤崗位上的人員除外)。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符合具體崗位學歷、學位、年齡、專業(yè)及相應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4)應當在寧遠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職務和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xiàn)任職務職級崗位任滿1年,年度考核除試用期不定等次外,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調配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的;
(7)衛(wèi)健系統(tǒng)在一線從事醫(yī)技相關工作的人員、教育系統(tǒng)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選調(選聘)要求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服務期限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6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專業(yè)審查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3)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選調(選聘)職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選調(選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單位研究后,商選調(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認定。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選聘)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選聘)程序
(一)發(fā)布選調(選聘)公告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選調(選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2天,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現(xiàn)場報名需提供報名材料。①《寧遠縣2024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表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由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②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④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出具書面證明);⑤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⑥其他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ㄈ┵Y格審查
選調(選聘)單位會同組織、人社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選聘)公告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本人簡歷從高中填起,時間上需連續(xù)不間斷。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選聘)全過程,在公開選調(選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轉任、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ㄋ模┕P試
1.筆試開考比例。選調(選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選調(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批后,開考比例可降低到1:2。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調(選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予以取消。減少或取消的選調(選聘)名額在報名結束后3日內公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發(fā)布公告1日內到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申論》,實行百分制閉卷考試。筆試試題由縣人社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制卷,縣紀委監(jiān)委參與監(jiān)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3.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24年7月12日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縣人社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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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評委。從評委庫隨機抽簽產生。評委參照公務員面試方式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2.面試試題。由縣人社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縣紀委監(jiān)委參與監(jiān)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面試對象。按照選調(選聘)職位計劃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面試公告發(fā)布之前,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公告發(fā)布后不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缺考。
考試設置成績合格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選調(選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考察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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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績合成。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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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結束后,各部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選聘)職位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疾煊捎萌藛挝唤M織,重點考察報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面情況,并對擬選調(選聘)人員的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
(八)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選調(選聘)人員有反映的,由選調(選聘)單位及組織、人社、紀檢部門調查核實,并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
面試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調(選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九)手續(xù)辦理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選調(選聘)的擬選調(選聘)對象,由選調(選聘)單位按程序辦理轉任(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注意事項
。ㄒ唬﹫猿“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縣紀委監(jiān)委負責監(jiān)督。對選調(選聘)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將及時調查處理,確保選調(選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
。ǘ⿲嵭谢乇苤啤氖逻x調(選聘)的工作人員在選調(選聘)的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可能影響選調(選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ㄈ⿵氖鹿_選調(選聘)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或者參與弄虛作假的,按照黨紀政紀處理。
(四)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行為,立即取消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依規(guī)嚴肅處理。
。ㄎ澹﹫罂既藛T請選擇官方網站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六)本方案由中共寧遠縣委組織部、寧遠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6—7321137(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室)
0746—7667298(縣人社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746—7235980(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寧遠縣2024年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選聘)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文章來源:http://www.nyx.gov.cn/nyx/tzgg/202406/452dfc748a8c4966bb63ca5101bcce30.shtml
湖南永州市寧遠縣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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